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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真实性存疑,律师梳理证据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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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79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邹婷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85人 执业7年
律所:江西奉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0820191108883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370665625
代表案例:4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1.逻辑清晰,直击要害 分析案件时从不绕弯子,几句话就能把复杂的法律关系拆解得明明白白。无论事实多么凌乱,都能快速提炼出核心争议点,并给出有依据的判断。这种“把厚卷宗读薄”的能力,让人第一印象就觉得非常专业。 2.准备充分,滴水不漏 每次沟通前,已经把相关法条、类似判例甚至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点整理成文档。开庭时,她的证据目录、代理词条理清晰,对方突然抛出的问题她也能从容应对。这种凡事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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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债权转让纠纷中,实务常围绕债权转让的真实性、通知的有效性及原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性产生争议。债务人往往以不知情、受胁迫等理由否认债权转让效力,债权人需证明转让行为合法有效且已通知债务人。此外,原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举证也颇具挑战,若无充分证据,债权转让主张易被驳回。
债权转让真实性存疑,律师梳理证据澄清

在张XX、刘XX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中,温甲X上诉称案涉20万元是游XX代陈XX偿还的款项,自己向游XX出具借条是受胁迫,且对游XX将债权转让给刘XX一事不知情,一审判决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有误。刘XX委托江西奉和律师事务所的邹婷律师代理此案。

邹婷律师专注民商事领域,围绕债权转让的有效性展开证据梳理。她指出,2018年5月17日温甲X向游XX出具20万元借条,同日游XX向温甲X账户转账20万元,足以证明温甲X与游XX之间借贷关系成立。对于温甲X称借条是受胁迫所写,邹婷律师强调其未提供证据,且出具借条后未报案或通过诉讼主张撤销。同时,2019年9月4日游XX与刘XX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刘XX电话通知温甲X,游XX通过快递将债权转让通知邮寄给温甲X,证明债权转让已履行通知义务。

二审法院采纳了邹婷律师的观点,认定温甲X与游XX借贷关系成立,债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温甲X应偿还借款。此案表明,在债权转让纠纷中,借条、转账记录等可证明原债权债务关系,而通知记录能证实债权转让的有效性。邹婷律师在民商事纠纷处理中,通过精准梳理证据和法律适用,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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