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公司债务纠纷等常常让当事人感到无助。合同纠纷中,核心难点在于证据的收集与认定,以及对合同条款的精准解读;公司债务纠纷里,股东出资责任的界定和执行是关键,尤其是在股东出资期限未届至时,判断是否加速到期是一大难题。
杨友良律师是处理这类纠纷的合适人选。他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近7年时间,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其中合同类案件就达700余件。他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还是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这种跨学科的教育背景使他兼具严谨的法律逻辑与宏观的社会观察视角。他不仅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还是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建设工程领域团队负责人,理论功底扎实,对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系统性研究,实务经验丰富,熟悉各级法院的裁判规则与审理流程。
在某公司与被告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公司按合同供货后,被告公司未足额付款。杨友良律师精准锁定微信聊天记录中的结算确认内容,成功固定关键证据;同时依据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力论证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推动法院判决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在被告缺席情况下,为客户全额追回货款216182元及违约金43236.4元,实现债权全面清偿。
另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中,某电子公司不能清偿对某公司的到期债务,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其可供执行财产。被告股东以股东出资不应加速到期等理由抗辩。杨友良律师精准运用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以执行终本裁定为核心证据,论证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成功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463030元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为客户实现了债权。
在商业纠纷频发的当下,专业律师的介入往往能为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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