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行为不仅会让参赌者个人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导致家庭破裂,还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滋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一旦卷入赌博相关的刑事案件,当事人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失去自由不说,还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和社会压力。
田某就不幸陷入了这样的困境。2024年6月,田某与王X一起利用欧洲杯进行赌博营利活动。王X负责坐庄,而田某则负责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赌博消息、收取赌资以及与赌客结算。在这个过程中,田某共收取了30余名赌客的赌资,总数达到32万余元,他自己也获利11000元。当田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时,一切都已经晚了,他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面临着可能的实刑判决。田某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他不仅担心自己会失去自由,更害怕这件事会给家人带来巨大的伤害。而且,案件中涉及的赌资数额较大,证据也比较清晰,这让田某的处境看起来十分艰难。
就在田某感到孤立无援的时候,他找到了贾超颖律师。贾超颖律师从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他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且在2007年就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贾超颖律师曾先后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和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实习,担任书记员和助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刑事案件办理技巧。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数千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千余件,尤其专精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及侵犯财产犯罪、组织卖淫犯罪、开设赌场犯罪等案件,同时在贪污贿赂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还是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曾获得2018年度宜宾市优秀青年律师的荣誉称号,还曾长时间在宜宾交通广播电台做客《律师在线》节目。
贾超颖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细节。他注意到田某在整个赌博活动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只是负责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曾经在检察院和法院实习的经历让他知道,在共同犯罪中准确区分主从犯对于量刑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于是,他从这一点入手,提出田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帮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同时,贾超颖律师还发现田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这是一个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他积极与田某沟通,让田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认罪认罚,并退缴违法所得。
在庭审过程中,贾超颖律师将这些辩护要点清晰地阐述给法庭。他的专业和严谨得到了法庭的认可。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田某的行为已构成赌博罪,但采纳了贾超颖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定田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田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田某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从宽处理;田某退缴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田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违法所得11000元上缴国库。
贾超颖律师一直秉持着“律师的价值源于精湛的法律服务,律师的职责体现于尽职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为田某争取到了从轻处罚,使其获得缓刑判决,免于实刑收监,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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