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李鉴春从周口市公安机关转行,投身律师行业,加入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此前,他在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还担任过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丰富的公安工作经验,为他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
几个月后,李鉴春迎来了第一次独立办理的刑事案件。尽管初期面临诸多挑战,但凭借着扎实的公安工作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他迅速适应了律师角色,在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素养和严谨态度。
又过了几年,李鉴春首次接触到一起复杂的职务侵占案件。该案件涉及多方利益,证据错综复杂。他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深入调查案件细节。通过对案件的精准分析和有效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也让他在复杂案件的处理上积累了宝贵经验。
执业中期,李鉴春接手了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他及时与承办案件检察官沟通,递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他在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此后,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李鉴春持续跟进,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最近一次,李鉴春办理了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一案。熊X为办理国外驾驶证转换国内驾驶证,两次偷越国境。2024年1月18日熊X主动投案并被取保候审。李鉴春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通过系统阅卷、法律研判及政策分析,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他明确熊X行为动机,梳理其从宽情节,并结合刑事政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递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其意见,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今,李鉴春作为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依然活跃在刑事辩护领域,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当事人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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