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X本是一名普通的在校生,平静的生活在2018年6月1日被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打破。那天,他和朋友杨某骑行在路上,却遭遇了与平X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的意外,自己受轻伤二级,杨某受重伤二级。事故发生后,平X逃逸,而吴X在受伤治疗后,面临着赔偿问题无法与对方协商解决,于是他找到了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满林强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满林强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权益合伙人,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曾是云南昆明某交警队特邀调解员,目前担任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在工伤(工亡)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在工伤不予认定案件处理上有丰富经验。同时,他在处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方面也有近百余件的经验,获赔率在98%以上。
在这起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平X构成交通肇事罪。吴X提出了追究平X刑事责任以及要求平X与宁波某有限公司等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17134.99元的诉讼请求。平X的辩护人认为被害人有过错应减轻平X赔偿责任,且宁波某有限公司作为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宁波XX公司则辩称平X未证明案发时在为公司配送,且平X肇事逃逸应由其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满林强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吴X据理力争。他深入分析案件细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庭上充分阐述吴X的诉求。最终,法院认为平X与吴X未安全驾驶导致事故发生,平X应在事故责任范围内对吴X受伤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平X与宁波某有限公司系劳务关系,且平X是在执行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宁波某有限公司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吴X在此事故中负有次要责任,自行承担30%的责任,平X与宁波某有限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70%。
2019年12月23日,法院作出判决,由被告人平X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宁波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赔偿原告人吴X各项费用合计91870.33元。满林强律师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吴X在这起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获得了应有的赔偿,也再次展现了他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