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女士原本是广西的一名退休人员。2014年9月,她在别人介绍下,以购买网络黄金的方式加入了网络黄金推广系统。后来,这个平台平移为网络小黄金平台,曾女士成了XX新科技联盟传媒有限公司的会员。她以“免费消费”为诱饵,拉人购买全球兑购物券并获赠等价值的网络小黄金,按层级发展会员,还以发展人员数量计酬返利。她前后发展了30多个会员,层级达3级以上,经鉴定,直接或间接吸收传销资金266万元,提现163万余元。一开始,曾女士觉得自己只是跟着参与,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2017年6月,曾女士被公安机关调查。这时她慌了,反复想不通怎么就成了犯罪嫌疑人。她自己尝试解释情况,可事情却没有好转,她心里越来越焦虑,开始自我怀疑。
后来,曾女士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的刘月刚律师。刘律师执业多年,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刘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曾女士在案发后,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就自动到案,还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这一细节很关键。
刘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了辩护策略。他指导曾女士的家属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到银行调出曾女士主动退缴违法所得70万元的流水单。同时,让曾女士整理自己配合调查的相关记录。
庭审上,公诉机关认为曾女士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刘律师则提出,曾女士是从犯,且有自首情节,还主动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并缴纳罚金,应该从轻或减轻处罚。双方激烈交锋,曾女士紧张得手心都是汗。
最终,法院采纳了刘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曾女士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鉴于她是从犯、有自首情节等,判处她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听到判决结果,曾女士长舒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别轻易参与不明来历的投资项目,避免陷入传销陷阱。第二,遇到问题及时配合调查,主动交代情况。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面对法律问题不能心存侥幸,要积极面对。案子里,刘月刚律师抓住曾女士自首这个关键细节,为她制定了有效的辩护策略,最终帮她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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