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彩霞律师争议起笔争议的起笔是这段事实:从一份由双方签字却又各自不服的仲裁裁决书切入这起案件。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产生争议,仲裁裁决后,三方均不满,分别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两案合并审理,而于彩霞临危受命,接手这个复杂的案子。
接案后第1天,于彩霞仔细研究了这份仲裁裁决书和双方提交的材料,发现案件关键在于如何平衡双方诉求,避免进入漫长的诉讼程序。接案第3天,她开始拨打双方当事人的电话,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诉求底线。同时,向法院沟通目前双方的态度,争取法院的支持与配合。她还查阅大量类似劳动纠纷案件的判决和调解案例,评估各种可能的结果和风险。
立案后第5天,于彩霞安排了与双方当事人的第一次见面沟通。在会议室里,她详细分析了案件的走向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希望双方能够考虑调解的方案。但双方争议较大,尤其是赔偿金额方面差距明显,这次沟通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之后,于彩霞又多次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在赔偿金额上不断进行斡旋。接案第20天,终于看到了一丝曙光,双方在赔偿金额上的差距逐渐缩小。
庭审前第3天,于彩霞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此时,她详细讲述了继续诉讼可能面临的成本增加、时间延长以及结果的不确定性。最终,双方的态度逐渐软化。在庭审当天,经过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确认A与其中一文化传媒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6年4月30日协商一致解除;两公司共同于2026年4月30日向A支付各项费用调解款共计31万元;A自愿放弃其他诉请,双方就工作期间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今后无涉;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承担5元。
案件调解成功后,于彩霞在笔记本上记录下这次调解的关键要点和经验教训。这次经历让她在后续处理此类都先行考虑调解的可能性,将此作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同时,更加注重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技巧,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为实现双方共赢的调解结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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