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宁波,郭XX原本有着一份在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工作,然而,他却在利益的诱惑下,走上了一条违法犯罪的道路。他利用职务便利,私自订购并转卖公司的显示屏,涉案金额巨大,这一行为引发了一场法律纠纷。
陈宇翔律师,毕业于浙江警官学院,有着五年政法警察从业经验,后辞职投身律师行业,现执业于浙江华亚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主办律师。他执业6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战经验。
在郭XX职务侵占案中,陈宇翔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参与其中。郭XX在某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担任4S门店配件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公司系统向厂家订购了四百余台显示屏,且采用不入门店仓库的手段将其转卖,涉案显示屏总价格认定为119万余元。
法院审理此案时,认定郭XX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由于郭XX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但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最终,郭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单位财产损失,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陈宇翔律师在这类刑事案件中,以专业的法律知识穿透案件的迷雾,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罪责罚当其罪。他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使得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游刃有余,为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公平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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