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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会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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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7076人看过
导读:?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会出的;法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会出吗?

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会出吗?

是会出的;

2、保险公司是对投保人(责任方)的赔偿责任进行理赔,伤者自行承担的赔偿责任部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3、交强险:保险公司仅承担壹万元的医疗费,商业险根据投保人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确定最高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

我国法律规定

发生交通人伤事故,肇事车辆有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垫付伤者救助费用。没有交强险,逃逸或者不够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事后再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简单说,伤者住院,保险公司可以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垫付1万元医疗费(死亡伤残可垫付12万),即使购买三者险,也不能立即垫付,只能事后理赔。

如何申请保险公司垫付?

请交警大队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出具《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函》向肇事车辆驾驶人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由法院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下达《先予执行裁定书》保险公司在接到上述垫付函或裁定书,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经核对,对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只要车辆购买了报险,那么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一定会在责任的范围之类给出相应的赔偿,所以,购买保险对于购车者来说都是特别重要的,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自己的财产也不会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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