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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有定论,合同纠纷诉求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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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42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解正军律师 已认证
评分:4.9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3420191015636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95661925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多年企业一线工作经验,加上多年的法律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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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当前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法院着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明确的协议以及相关证据的关联性。此类案件中,证据的完整性和证明力至关重要,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选择一位能准确把握案件关键、有效运用证据进行辩驳的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解正军律师曾代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要求被告返还15万保证金,解正军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分析案情找出有利辩点。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观点,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债权转让有定论,合同纠纷诉求驳回

解正军律师自2019年起在西昌市执业,执业于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2020年8月26日,越西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蒋XX与被告张X的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蒋XX称,2017年初被告以项目分包为由让其缴纳保证金,她于2017年2月23日转账给被告150000元,但项目未交付且被告未退还保证金,所以起诉要求被告退还该保证金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张X委托解正军律师为其代理此案。解正军律师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被告张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调取了相关的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初步证据

解正军律师在深入研究案件后,发现案涉债权早已转让他人。原告曾起诉后感觉对方无支付能力,才重新以合同纠纷为由向被告提起诉讼。律师进一步调查发现,2017年5月16日,原告蒋XX及其配偶浦X和、被告张X、案外人舒X协商一致,将被告张X应偿还原告蒋XX的150000元债务全部转移给了舒X,舒X当即向原告蒋XX出具了一张250000元的借条,并加盖了四川省XX公司的印章。律师从被告处获取了相关的通话录音、转账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揭示了债务转移的关键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三条规定,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也认定包括案涉150000元在内的250000元借款系舒X个人借款。

在庭审过程中,解正军律师提出,本案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构成重复起诉,原告在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另案起诉时自愿放弃对舒X的债务250000元(包含本案的150000元),原告是虚假诉讼。同时,强调案涉150000元经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应该由案外人舒X承担,并且法院也已认定被告张X已经退出了该债权债务关系。该观点改变了案件走向,让法官更加关注债务转移的事实。

2020年9月25日,越西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蒋XX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意味着被告张X无需承担返还15万保证金的责任。此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它明确了债权债务转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醒当事人在进行债权债务处理时要签订明确的协议并保留相关证据;也警示了当事人要遵守诚信原则,不能随意违反已达成的协议;同时体现了生效判决在后续相关案件中的重要参考作用,维护了司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还为类似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让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更明确的判断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债务的转移是常见问题。法院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审查债务转移是否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否有明确的书面协议等。对于已经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在后续案件中具有重要的证明力。同时,当事人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正军律师在本案中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通过有效的调查和辩论,为被告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体现了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中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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