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投资者刘先生基于对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信任,投资了该公司股票。然而,该公司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这使得刘先生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股票并持有至揭露日后,产生了实际损失。刘先生遂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及其团队胡律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共计13,730.74元。
徐晓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自200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101200610996229,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也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他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专注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
本案是系列投资者诉同一被告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平行案件。此前已有示范案件(一审、二审均已生效)认定被告公司构成虚假陈述,并确定了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等关键时间节点。徐晓律师团队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他们依法向法院申请调取原告的交易数据,并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损失核定。在这个过程中,徐晓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处理经验,以及持有的律师执业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等专业能力证书,带领团队高效推进工作。
经过徐晓律师团队的努力,原被告双方对交易记录及损失核定结果均无异议,案件得以顺利推进。最终,上海金融法院依据示范判决认定的标准,认定原告的投资损失与被告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原告刘先生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等全部损失,合计人民币13,730.74元。法院同时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目前,判决已生效,原告成功获得全额赔偿。
徐晓律师代理的獐子岛集团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案件获得《商法》(ChinaBusinessLawJournal)2022年年度杰出交易奖,代理的利隆媒体证券虚假陈述案获得律新社2024年度标杆案例,还在2022年度荣获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优秀公益律师——优秀代理奖。他带领专业团队,致力于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法律服务和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研究与实践,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以严谨细致的执业态度、专业高效的诉讼能力,赢得了投资者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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