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中,原告邵先生因与被告邵某的民间借贷纠纷胜诉后,却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被告邵某为了逃避债务,在诉讼期间将名下房产无偿赠与女儿,并完成了过户手续,这使得原告的债权面临无法执行的风险。无奈之下,邵先生委托了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的蔡金辉律师代理此案。蔡金辉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百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在民间借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蔡金辉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围绕恶意避债认定、撤销权成立要件、证据固定三大核心展开工作。首先,他调取了民间借贷判决书、不动产赠与合同、过户登记信息、保全材料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证明了被告在诉讼期间无偿转让财产的事实。其次,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蔡金辉律师精准论证了邵某的行为属于恶意处分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符合撤销权法定情形。同时,他高效地代理申请财产保全,成功查封了案涉房屋,防止房产再次转移,为后续执行奠定了基础。
在庭审中,被告邵某及其女儿均缺席。但蔡金辉律师毫不畏惧,完整地呈现了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赠与、恢复登记。并且,他还一并主张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最大程度降低委托人的维权成本。
最终,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蔡金辉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缺席判决撤销被告邵某将案涉房屋无偿赠与女儿的行为,并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房屋恢复登记至邵某名下。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共同负担,不过驳回了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的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蔡金辉律师在民间借贷、执行异议、债权人撤销权、财产保全领域的专业能力。他精准抓住“诉讼期间+无偿赠与”的关键情节,成功认定被告恶意逃债,为委托人打通了执行的关键障碍。第一时间申请查封房产,确保了撤销判决能够落地,避免了“赢了官司、丢了财产”的情况发生。严格依据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举证说理,使得法院全面支持了核心诉求。成功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为借款本金36万余元及利息的最终执行提供了坚实的财产保障。蔡金辉律师以专业的判断和实战能力,用法律手段严厉制裁了逃废债行为,切实守护了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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