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始,20XX年XX月XX日,原告余X与被告湖北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定车合同》,支付定金并贷款支付购车款,累计支付139000元。车辆交付时,原告发现与合同约定不符,拒收后被告整改仍未达标且未提供合法手续。此时,原告委托随州地区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黎芳律师提起诉讼,黎芳律师已执业7年。
在诉讼初期,被告湖北某公司辩称合同无公司公章、款项未入公账,其非合同相对方。黎芳律师凭借10余年随州本地办案经验,熟悉本地司法尺度,精准把握关键节点,通过梳理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整改沟通记录等,成功证明尹X系实际履行方,并以个人名义收款、承诺整改。
案件审理中,原告因被告违约产生多项实际损失。黎芳律师全面固定证据,引导原告在收车、整改、验收等关键节点留存书面异议、拍照录像、保存微信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同时,精细化核算损失,逐一梳理十余项损失并提供相应凭证,为法院认定根本违约和核算赔偿提供依据。
面对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黎芳律师依法请求缺席审理,避免了因一方缺席而导致的程序拖延。此外,律师在起诉时即申请财产保全,有效防止被告转移财产。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尹X签订的《定车合同》,被告尹X退还原告购车款158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8416.72元。黎芳律师曾帮农民工全额追回欠薪、助当事人在离婚案中争取房产与抚养权,多起经典胜诉案例背书,专业能力获法院认可,客户口碑好评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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