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WX的家属整日忧心忡忡,WX因受同案被告人Q某邀集,在明知相关资金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的情况下,提供本人银行卡协助接收、转移诈骗资金,涉案金额共计XXX元,属于情节严重,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案发后,WX被湘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逮捕,家属心急如焚,四处寻求帮助,最终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为其提供全程刑事辩护。
张双意律师2017年执业至今,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接受委托后,她迅速展开工作,第一步便是阅卷、会见当事人,全面梳理案情与量刑情节。她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围绕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构建专业辩护方案。
在证据收集方面,张双意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她精准定性,厘清W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明确WX仅提供银行卡、协助取现,系从犯,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同时,深挖从宽情节,提交证据证实WX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小、人身危险性低。
庭审策略上,张双意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庭审中,她围绕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谅解、初犯偶犯等要点发表辩护意见,请求法院对WX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她的辩护逻辑清晰、论证充分,让法官能够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和WX的从轻情节。
此外,张双意律师还积极推动社区矫正评估,助力缓刑适用。她协调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书,明确建议适用社区矫正,为法院宣告缓刑提供关键依据。同时,指导并协助WX全额退缴违法所得XXX元,并配合退赔三名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最大限度降低社会危害。
最终,湘乡市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张双意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被告人W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WX已退缴的违法所得XXX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本案实现“实刑变缓刑”,WX无需入狱服刑,可回归家庭与社会正常生活。
张双意律师始终秉持“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她用专业和担当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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