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宜宾市,一场围绕故意伤害罪的案件让当事人杨X陷入困境。一审中,法院认定杨X、林X、赵X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一级,判处杨X有期徒刑八年。这一判决如同沉重的枷锁,压得杨X及其家人喘不过气来,他们急切地渴望能有转机。
此时,贾超颖律师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贾超颖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还曾先后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和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实习,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他是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还荣获2018年度宜宾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多年来,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承办案件数千件,其中成功办理相关刑事案件千余件。
接手案件后,贾超颖律师立刻展开了细致的工作。他深知证据收集对于案件的重要性。他多次前往案发现场,与相关证人进行沟通交流,收集了大量关于案件发生时的详细情况。他发现,被害人醉酒后多次挑衅、辱骂、持碗打砸被告人,这一情况在一审中并未得到充分重视。为了获取更有力的证据,贾超颖律师还走访了周边的商户,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这些证据都为后续的上诉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在庭审策略方面,贾超颖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他在上诉中明确指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错误。他强调被害人对本案发生及伤害后果具有明显过错,而杨X并没有伤害的主观故意。他通过详细的陈述和有力的证据,证明杨X多次劝阻林X并克制自己的行为,在案件中所起作用较小。他的观点清晰、逻辑严密,让法官对案件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本案系林X主动介入引发口角并先行出手导致矛盾升级,被害人陈X对纠纷持续负有责任。同时,杨X在冲突过程中多次对林X进行劝阻,并及时克制自己的行为,其在本案中的作用、主观恶性较林X次之。结合杨X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等,一审法院对杨X的量刑不当,予以调整。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撤销一审对杨X的量刑部分,将杨X的刑期从有期徒刑八年减为六年十个月。贾超颖律师通过精准的上诉策略,成功为杨X争取到二审减刑一年二个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贾超颖律师始终秉持着“律师的价值源于精湛的法律服务,律师的职责体现于尽职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执业理念,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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