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某速运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该公司因与贵州某电子商务公司的合同纠纷,对贵阳市XXX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遂提起上诉。这起运输合同引发的货物返还及赔偿纠纷,让某速运公司面临着不小的压力。
某速运公司委托了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的李光伟律师团队担任其二审诉讼代理人。李光伟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案件,占比约60%。他还是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主任,同时身兼第六届省律协民事专委委员、第七届省律协惩戒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个社会职务,2015年起担任遵义仲裁委仲裁员,2021年起担任贵阳仲裁委仲裁员。此外,他还获得过2022年贵州省十佳民事代理词三等奖、2022年遵义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等荣誉。
一审法院认定某速运公司持有某电子商务公司496瓶53°500ml飞天XX,判决其赔偿价款545104元及逾期损失81765.6元。某电子商务公司也提起上诉,主张按1499元/瓶赔偿并支付更高逾期损失;而某速运公司则认为一审事实认定错误、赔偿无依据,提出多项上诉理由,包括提货规格存疑、库存数量不实、已完成发货义务等。
李光伟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深入梳理案件事实。他精准锁定提货规格、库存数量、发货完成情况等核心争议点,围绕上诉理由制定了全面、针对性的抗辩方案。在二审过程中,他提交了催告函、提货记录表等新证据,结合运单、对账记录等原有证据,充分质证反驳对方主张。为了确保证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李光伟律师多次查阅相关资料,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研究。他还亲自与公司的工作人员沟通,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便更好地为委托人辩护。
经过扎实的举证质证,成功证明一审对库存数量、提货规格的认定存在错误,法院采纳了他们的意见核减了应返还的茅台酒数量。同时,从法律层面论证原告主张的逾期损失无法律依据,结合案件标的为实物的属性,阐述资金占用费诉求的不合理性。为了做到这一点,李光伟律师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进行了专业的法律论证。他还多次与法官沟通,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该诉求,同时否定了其按更高标准赔偿的主张。
在整个二审诉讼过程中,李光伟律师全程把控,就诉讼时效、证据效力等法律问题进行专业论证,有效应对对方上诉主张。经过不懈努力,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李光伟律师团队的核心抗辩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某速运公司仅需返还294瓶53°500ml飞天XX,不能返还部分按1499元/瓶赔偿,同时驳回原告主张的逾期损失诉求,大幅减少了委托人的赔偿责任,成功维护了某速运公司的合法权益。
某速运公司对李光伟律师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他们评价道:李律师专业又负责,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这次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体现了李光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也为企业在面对合同纠纷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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