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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索赔609万余元,高管最终无需担责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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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86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赵睿韬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4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420221053856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680301167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丰富的专业经验;从业多年来,赵睿韬律师工作细致、认真,庭审思路清晰,思维敏捷,气场强大,现已成功代理了近百起案件,涵盖建设工程、公司诉讼、合同纠纷、债务纠纷、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等多个领域,获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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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中,科技公司要求穆某等返还609万余元及违约金。赵睿韬律师2022年执业,承办过超300件案件,擅长民商事纠纷。他提交多组证据,梳理付款链条,反驳对方核心证据。最终法院驳回科技公司诉求,客户无需担责。
科技公司索赔609万余元,高管最终无需担责分文

上诉人某科技公司与被上诉人穆X、冯X、黄X、张X、穆X及原审第三人彭X、苏X因损害公司利益责任问题对簿公堂。科技公司认为,被上诉人穆X自2019年3月起担任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便利向关联方某智联公司支付6笔款项共计799万余元,要求穆X返还剩余款项609万余元及违约金,其余被上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对于几位被上诉人来说,无疑是一场巨大的危机,他们急需专业律师的帮助来维护自身权益。

此时,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的赵睿韬律师接受了被上诉人穆X、冯X、黄X、张X、穆X的共同委托。赵睿韬律师自2022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侯衍涛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荣获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2025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2025年度办案能手、莱恩所2024年度先进个人奖等荣誉。

在办案过程中,赵睿韬律师从多个维度构建了强大的抗辩体系。首先,在精准界定穆X任职时间与身份方面,为了否定高管适格性,赵律师提交了三组关键证据。通过穆X与科技公司的两份《劳动合同》,虽然穆X仅认可签名真实性,否认其他手写内容为本人填写,但结合穆X与某物联公司人事某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明确显示穆X在2020年2月才实际入职,此前并非公司员工。同时,科技公司为穆X缴纳社保始于2020年12月,且所谓《人事任命决定》系科技公司单方制作,未送达穆X,不具备法律效力。另外,穆X与某智能科技集团副总监某先生的微信聊天记录表明,2019年穆X仅为协调某智联公司生产备货,未参与科技公司核心管理。

其次,在还原付款审批流程上,赵律师重点梳理案涉6笔款项的支付链条。通过提交科技公司员工苏X创建的5笔付款OA流程,可知穆X仅在直接领导节点同意,后续需经多层审批,穆X不享最终决定权。而且,从穆X与某智能科技集团副总监某先生的微信聊天记录能证明款项支付系应某先生要求,印证支付行为系控股股东方主导,非穆X个人操纵。同时,穆X主张案涉款项为投资款,并提交相关聊天记录反驳科技公司预付款的定性。

再者,为排除其他被上诉人责任,强化抗辩全面性,对于冯X,赵律师提交美国某学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明2019-2020年纠纷期间其在美求学,对某智联公司经营及款项支付不知情,且其系代穆X持有某智联公司股份,未参与实际经营。对于黄X、张X、穆X,因他们未参与科技公司管理,无证据证明其与穆X存在共同侵权恶意串通,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赵律师还反驳了上诉人核心证据,指出OA权限开通不代表高管身份,销售回款与款项支付无直接因果关系,且科技公司主张的551万余元返还金额计算逻辑混乱。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科技公司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穆X在案涉500万元转账时担任高管,其余5笔款项穆X无独立付款权力,亦无恶意串通证据,判决驳回科技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保全费由科技公司负担。二审期间,科技公司未提交新证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一审事实,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被上诉人无需承担任何还款或连带责任,案件以被上诉人完全胜诉告终。

客户对赵睿韬律师的服务十分满意,称赞他专业细致,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为他们据理力争,成功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赵睿韬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化解了这场危机,再次展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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