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程豪律师是一颗闪耀的明星。自2014年开始执业,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获司法机关采纳。在民商事纠纷领域,他也成绩斐然,如再审改判为当事人挽回超800余万元经济损失,代理案件驳回对方超332万元诉请。
程豪律师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职务。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其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接下来看程豪律师承办的一个典型案例——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在这个案件中,程豪律师担任被告黄XX的辩护人。
2009年6月11日,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黄XX占股95万元,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责经营管理,被告人戴某某占股5万元,负责公司财务及部分发货工作,被告人黄XX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品牌包装等工作,被告人孙XX负责PPR管材及配件生产线生产及喷涂假冒商标,被告人孙XX负责PVC管材生产线生产及喷涂假冒商标。2018年1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协同质监局对被告单位厂房及仓库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配件。经审计,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公元”“金牛”“中财”等品牌管材金额巨大,未售仿冒管材也有一定金额。
黄XX的核心诉求是希望获得从轻处罚,最好能争取缓刑。
这个案件存在多个难点。首先,涉案金额巨大,销售仿冒管材金额高达128XXXX9195.75元,这在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是较为严重的情节。其次,证据方面,审计报告明确了销售及未售管材的金额,证据较为充分,对辩护不利。再者,多名被告人参与犯罪,责任划分复杂,如何为黄XX争取较轻的责任认定是一大难题。
程豪律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策略。从法律依据上,他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相关条款,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寻找对黄XX有利的法律解释。在谈判和诉讼技巧方面,他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出黄XX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相对较小,虽然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并非直接参与生产假冒商标的具体行为。同时,强调黄XX有悔罪表现,愿意积极配合调查和退赃。在庭审中,程豪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指出审计报告存在的一些瑕疵,如部分金额的计算可能存在误差等,削弱了控方证据的证明力。
最终,经过程豪律师的努力,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中,黄XX获得了缓刑判决。这一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有效维护了黄XX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例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对于同类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在责任认定上,要充分考虑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具体作用,不能一概而论。在证据审查方面,要仔细研究审计报告等关键证据,寻找可能存在的瑕疵,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辩护结果。同时,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和配合调查的态度在量刑时也会起到重要作用。此外,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有助于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假冒注册商标罪是常见的经济犯罪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此类犯罪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程豪律师在这个案例中的成功辩护,为处理同类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不仅要注重打击犯罪,维护市场秩序,也要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枉不纵。同时,对于企业来说,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合法经营,避免陷入法律风险。程豪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