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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春龙律师凭6年租房证据助原告7500元拿下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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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30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盛春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5年
律所: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1210434297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817985826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盛春龙律师,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上海市嘉定广播电视台《法宝在线》栏目特邀嘉宾律师,上海市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骨干律师团律师,上海市法律热线“12348”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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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8年,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某甲诉请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并分割财产,被告辩称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本案难点在于举证感情不和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盛春龙律师指导原告收集多项证据。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孩子归原告抚养,被告名下汽车归原告,原告给付被告车辆折价款7500元。
盛春龙律师凭6年租房证据助原告7500元拿下汽车

婚姻纠纷时有发生。某甲和某乙的婚姻就走到了破裂的边缘。2004年,某甲与某乙登记结婚,2006年他们迎来了儿子某丙。婚后初期,两人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推移,因性格差异较大,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到了2012年2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直至2018年。

某甲决定结束这段婚姻,他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包括与某乙离婚、判令婚生子某丙由自己抚养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某乙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盛春龙律师接受了某甲的委托。接受委托后,盛春龙律师便开始分析案情。他深知,本案的关键在于举证感情不和及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证据。于是,他指导原告进行各方面证据的收集整理。

首先,盛春龙律师让原告收集原、被告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比如双方吵架斗殴的证据,若实在无法举证,则由当事人进行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

接着,在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方面,盛春龙律师下了很大功夫。他指导原告找到了原告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这些合同和收据详细记录了原告在外租房的时间和费用情况。同时,还收集了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这些凭证从侧面证明了原告长期在外居住的事实。

此外,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盛春龙律师还指导原告收集原告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在准备好各项证据后,案件进入了庭审阶段。法院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以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在庭审中,盛春龙律师将收集到的各项证据一一呈现,有力地证明了原告和被告感情不和且分居已满2年的事实。

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法院判决准予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原告某甲抚养;被告某乙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某甲所有,原告某甲给付被告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盛春龙律师自2011年起专职从事律师工作,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在这起离婚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指导原告收集证据,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也体现了在法律纠纷的世界里,律师的专业工作对于当事人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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