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亘煜律师是内蒙古创行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拥有法学本科学历,自2014年执业至今已有12年,办理过的案件达上千件。在处理民商事案件方面,他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办案思路。
在林XX与周XX的煤炭买卖纠纷案件中,通常情况下,此类涉及诉讼时效争议且一审已因超过诉讼时效驳回诉求的案件,很多律师可能会认为胜诉希望渺茫,选择放弃上诉或者仅从一些常规的法律解释角度进行简单申诉,不会投入过多精力去深入挖掘案件细节和寻找新的法律依据。
但在这起案件中,刘亘煜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了本案民事、刑事全案卷宗材料,深入拆解案件事实,精准锁定诉讼时效是否届满这一核心争议焦点。围绕诉讼时效问题形成三大核心代理意见:精准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条款,明确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指出对方在刑事侦查阶段已对欠付货款事实予以确认,且在刑事、民事诉讼中多次主张货款抵销,该行为依法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强调双方还款计划未约定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属于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且本案未超出二十年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合法债权应受法律保护。庭审中,他还完整提交了刑事卷宗、证人证言等全量证据,申请相关证人出庭作证。
按照常规,如果维持一审判决,林XX的合法债权将彻底无法实现,七十余万元的货款也就打了水漂,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然而,实际结果是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败诉判决,判令对方当事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林XX支付欠付货款七十余万元,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主要部分。与常规结果相比,刘亘煜律师成功扭转了局面,为当事人挽回了七十余万元的经济损失,让已过十余年的陈年债权重新获得司法保护。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刘亘煜律师在处理民商事纠纷案件时,精准把握争议焦点、深度适用法律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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