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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中院改判死亡赔偿金分配案,律师助力当事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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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18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梁小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3年
律所: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20520131059370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095701676
代表案例:3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梁小龙,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学历,先后在乡镇政府、公安交警、地税部门工作十多年,因崇尚法律、热爱律师职业而辞去公职,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社会阅历和良好的法律思维,擅长刑事辩护,专长解决各类疑难重大案件,做人正直善良,做事雷厉风行,工作认真负责,服务优质高效,所办案件好评颇多,值得每一位当事人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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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武XX、张XX因共有物分割纠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小龙指出一审存在未查清事实、错误认定赔偿款性质等问题。天水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上诉请求部分成立,对死亡赔偿金分配进行改判,支持了部分诉求。
天水中院改判死亡赔偿金分配案,律师助力当事人维权

武XX的丈夫张XX在2016年4月1日因交通事故不幸受伤死亡,此后武XX、张XX与张XX的父母张XX、罗XX就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产生了纠纷。武XX和儿子张XX将张XX、罗XX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她们对结果不服,决定提起上诉。

武XX和张XX委托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为其代理此案。梁小龙律师拥有13年执业经验,自2013年投身律师行业以来,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07件,擅长处理包括合同纠纷在内的多种类型案件。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分析了案件的关键问题。

在上诉过程中,梁小龙律师指出一审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一审没有查清被上诉人的子女情况,遗漏了其还有一个女儿的事实;二是错误认定死亡赔偿金为共有财产,实际上双方已在村委会主持调解下达成协议,赔偿款应归张XX一人所有;三是一审错误适用法律,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且被上诉人不符合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法定条件。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的填补,不同家庭成员与受害人的紧密程度和对赔偿金的依赖程度有所差异,应综合确定分配比例。最终,法院支持了上诉人的部分上诉请求,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进行了改判

梁小龙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抱朴守道,为而不争”的执业理念,凭借专业的能力和严谨的态度,为委托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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