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原告XX公司是做建筑材料、五金产品销售的。被告XX公司和被告A因为工程项目施工,向原告采购开关、胶布等五金材料。双方没签书面买卖合同,原告按要求供货,被告A签收确认。
经对账,原告供货总金额有数万元,被告A在对账单上确认收到并认可欠款金额。可付款期限到了,俩被告各种理由推诿,多次催告也不付款,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债权。
原告当时特别焦虑,辛辛苦苦供了货,钱却拿不回来,公司资金周转都成问题。而且没签书面合同,心里没底,不知道这钱还能不能追回来。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原告委托吴震律师代理诉讼后,律师立马开始行动。
律师仔细梳理了全部交易证据,前后查看了发货清单、对账单、沟通记录等材料,还整理出了完整的证据链。之后制定了诉讼方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拖欠货款,按LPR的1.5倍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
案件审理时,俩被告经法院传唤,没正当理由就不来参加诉讼,也不提交书面答辩和证据。吴震律师一个人完成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全流程,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证明了买卖合同关系成立、欠款金额明确、被告逾期违约等事实。
突出关键策略点
吴震律师发现,虽然双方没签书面合同,但发货清单、对账单、聊天记录这些能形成完整证据链。于是就以这些证据为基础,主张事实买卖合同关系成立。这切中了案件要害,因为只有先认定合同关系,才能追讨货款。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吴震律师从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其中在民商事诉讼领域办理了数千起纠纷,涵盖多种类型。在商事欠款纠纷方面,他长期专注建材、五金、供应链等领域,熟悉工地供货、项目对账、催收诉讼全流程。
写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吴震律师关于事实买卖合同关系成立、欠款金额确认以及违约责任承担的意见。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经缺席审理认定,原告与被告A之间成立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被告A拖欠货款事实清楚,应支付拖欠货款数万元。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XX公司需承担共同付款责任,驳回对被告XX公司的诉讼请求。被告A逾期未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应自起诉之日起,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一年期LPR加计50%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A承担。
原告最初担心没合同钱追不回来,现在核心债权诉求全部获得支持,在被告缺席情况下实现全额回款胜诉结果。这个案子能赢,关键在于吴震律师用完整的证据链认定了事实买卖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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