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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人案:罪名从“危害公共安全”成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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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75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苏湖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71人 执业19年
律所: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120081044886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950396993
代表案例:3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苏湖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专委主任、管委会委员、专职执业律师,厦门大学法学硕士,福建农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福州市工商联执委,福州市泉州商会副会长兼法律顾问委副主任、秘书长,福州市青年企业家商会党支部书记、副会长,福州市政府法律顾问智库律师,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执法监督员,2015年入选福建省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库律师,福建省律师协会首批认定的专业刑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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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事人郑某驾车撞人,检察院原拟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苏湖城律师团队凭借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从犯罪起因、对象、行为等多方面分析,提供类案判决,找到突破口。最终成功将罪名变更为故意伤害罪,郑某获轻判一年六个月。
驾车撞人案:罪名从“危害公共安全”成功变更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关乎着当事人的命运和未来。有这样一起驾车撞人案件,当事人郑某陷入了困境。郑某与其前妻吴某、被害人庄某曾是同事,为抚养孩子仍共同生活。郑某认为吴某与庄某有暧昧关系,便想找庄某麻烦。2024年7月16日,郑某驾车从福州长乐到福清,看到庄某及其同事等七人后,因感觉被挑衅,驾车撞向他们,虽紧急制动,但仍导致庄某、陈某等人受伤及电动车倒地。2024年11月4日,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起初,郑某一脸焦虑和无助,仿佛被巨大的阴影笼罩,他深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旦成立,将面临严重的刑罚。而且从表面证据看,现场有多人在场,符合公众场所的构成要件,这对郑某十分不利。

在这个关键时刻,苏湖城律师团队介入了此案。苏湖城律师拥有厦门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专职执业近20载,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近千件相关案件,对重特大复杂刑事案件辩护有着丰富的经验。他的优势在于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逻辑分析能力。在本案中,这种优势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他带领团队仔细研究案件,从犯罪起因、对象、行为、后果和动机等五个主要判断标准入手,进行全面分析。

犯罪起因来看,郑某是因为情感纠纷,针对特定的庄某,并非笼统报复社会;犯罪对象明确是庄某及其同事,并非随机群众和车辆;撞击行为有所节制,车速不快且及时刹车;犯罪后果未造成其他不特定人员的伤亡;犯罪动机是报复与自己有矛盾的庄某。苏湖城律师团队还进行了大量的数据检索与分析,选取了与本案相似度很高且说理详细的“(2014)锡刑终字第111号葛XX故意伤害案”和“(2020)冀0982刑初272号王XX故意伤害案”作为辩护词附件,增强说服力。

苏湖城律师在过往的工作中,也多次凭借这种专业和严谨的态度处理同类案件。他曾办理过一起类似的涉及罪名争议的刑事案件,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研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合理的罪名认定和较轻的刑罚。这充分证明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优势。

最终,经过苏湖城律师团队的努力,检察院采纳了他们的辩护意见,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一审赔偿谅解后,郑某被轻判一年六个月刑期。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苏湖城律师的专业能力,也符合他“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求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让法律的天平更加平衡。在这个案件中,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律师的责任,也让我们相信,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每一个当事人都有获得公正审判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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