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私教课退费纠纷
在一个平常的日子里,委托人小张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来到一家健身公司。小张与该健身公司通过口头约定达成了私教训练协议,约定私教课程共9节,每节280元,合计支付费用2520元。小张明确要求健身公司指派教练小王作为专属私教。然而,不久后小王离职了。小张的法定监护人得知这一情况后,明确拒绝该公司重新选派教练,并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的费用1680元。但该公司仅同意退还70%的费用,双方协商无果。
小张及其监护人陷入了困境,他们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时,他们找到了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毕业、从执业以来已承办逾300件案件的马学兵律师。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他结合小张提交的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了诉讼思路,精准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
针对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私教离职后公司推诿退费的问题,马学兵律师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诉讼过程中,该健身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马学兵律师及时与法院沟通,确保案件顺利推进。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口头达成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该私教服务基于小张对专属教练小王的信赖订立,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现小王离职,小张不同意更换教练,双方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小张解除合同的请求合法有据。法院结合证据认定剩余6节课费用为1680元,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健身公司全额退还小张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
车辆保险合同纠纷
张先生为自己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13万余元,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业。在保险期间内,张先生的儿子小李驾驶该车辆,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了两名乘客,后来他们协商线下付款并取消了订单。然而,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路灯杆损坏。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并要求张先生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张先生感到十分无助,他委托了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89200元、路灯修复费10800元及评估费、诉讼费。
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拆解案件关键要点,构建核心辩护逻辑。他指出,顺风车的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约车营运存在本质区别。小李的接单时间、路线均与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而且,事故当天虽取消平台订单,但仍按原行程接送乘客,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不会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同时,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
在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案涉行为属于营运,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同时对车辆损失评估价格及路灯修复费提出异议。但马学兵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有力地反驳了保险公司的主张。最终,法院采纳了马学兵律师的核心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
律师价值
在健身私教课退费纠纷中,马学兵律师精准定位核心诉求,高效梳理案件脉络,避免了委托人因证据梳理不当、诉求模糊导致权益受损。通过强化证据支撑,破解了维权难点,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支持委托人诉求提供有力支撑。在诉讼流程中,他全程主导,妥善处理各项事宜,确保案件顺利推进。
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中,马学兵律师精准界定法律边界,打破了保险公司的免责抗辩逻辑。积极推动车辆损失评估,固定核心证据,针对保险公司对定损价格的异议,从评估程序、资质等方面充分论证其合法性,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足额保险赔偿。
实践意义
在服务合同纠纷中,对于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的服务合同,一方主体的变更可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相应费用。在保险合同纠纷中,对于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为由拒赔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行为的本质来判断是否属于营运行为,而不是简单地依据表面现象。同时,对于车辆损失评估,只要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通常会被法院采纳。
结尾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马学兵律师具备精准定位诉求、精细组织证据、灵活运用法律的综合优势。在面对不同类型的合同纠纷时,他都能快速找到案件的关键要点,制定有效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在选择律师时,这样能够精准把握案件核心、高效解决问题的律师,无疑是值得信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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