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9日,周口市XX的被害人刘X报案称网上被诈骗,其中一笔10000元转入万X名下银行卡。经侦查,万X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按指示提供本人及他人银行卡用于转账、取现,还利用抖音、京东账户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转入203420元,转出158937元,取现123200元,查实犯罪资金90955元,万X从中获利4000元。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批捕时,万X及其家属陷入了极度的焦虑与无助,面临着可能被羁押和定罪的困境。
此时,李鉴春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此案。他接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第一时间会见万X,全面了解案情。通过与万X的交流,他确认万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接着,李鉴春律师动员万X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之后,他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万X的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认为其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这一系列动作使案件出现了转机,让检察官重新审视万X的情况。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李鉴春律师继续跟进,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审判阶段,法院也全面采纳了该量刑建议。这一结果让万X避免了被羁押,获得了缓刑的机会,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李鉴春律师日常就是这样,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刑事法律难题,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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