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汪育倩律师手持卷宗,眼神坚定地反驳着对方的观点。在那激烈的辩论氛围中,她的每一句话都如同一把精准的手术刀,剖析着案件的关键。
汪育倩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是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她深耕民商事领域,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纠纷等案件。多年的执业经历,让她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也形成了严谨细致的执业态度。
在代理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中,已故出借人C女士的子女A先生、B女士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上诉人以“未收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公章不真实、非适格被告”等理由提起上诉。汪育倩接受委托后,迅速全面梳理案情。她仔细核查《借据》原件、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确认借贷关系成立及出借义务已履行。针对诉讼时效抗辩,她发现上诉人时任法定代表人曾签署还款承诺,诉讼时效已重新计算。对于债务人主体及公章真实性问题,上诉人在一审申请公章鉴定后又主动撤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在利息约定上,结合交易习惯及实际支付情况,主张月利率2%。二审庭审中,她条理清晰地发表答辩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障了A先生、B女士的债权。
在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中,A公司因与B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以“欠付货款应扣除1,720,885元以房抵款”为由提起上诉。汪育倩接受B公司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争议。她分析合同条款,发现以房抵款约定不具体,不具备履行条件。根据法律规定,以房抵款需明确、可履行,A公司主张扣减货款缺乏事实基础。同时,A公司存在根本违约行为。二审庭审中,她有力反驳A公司的主张,强调其违约责任。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护了B公司的合法债权。
在婚内财产侵权纠纷案件中,张女士发现丈夫王先生与李女士存在不正当关系,且王先生向李女士支付大额款项。汪育倩协助张女士梳理证据,精准锁定实际转账金额,核实反向转账金额。庭审中,针对李女士的抗辩,她依据法律规定,指出王先生的赠与行为属无权处分,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决李女士返还张女士夫妻共同财产,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和法律的公序良俗。
汪育倩始终秉持“用专业的能力,负责任的真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无论是大额商事纠纷还是民生类小额争议,她都以严谨的态度、专业的技能、高效的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定制化的法律解决方案。她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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