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十六年的李鉴春律师,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以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为例,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在嫌疑人涉案资金流转频繁、有获利且涉共同犯罪时,辩护律师多会着重强调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等常规情节来争取从轻量刑,但一般不会在批捕阶段重点发力,而是等待后续审判环节再进行辩护。
但在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他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接着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随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
按照常规,嫌疑人大概率会被批捕,进入后续审判程序,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因为在司法实践中,一旦被批捕,最终被判处实刑的可能性较大。
然而,实际结果是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李律师继续跟进,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常规结果相比,李律师成功在批捕阶段就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自由,避免了被羁押,并且最终实现了缓刑判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李鉴春律师独特的辩护思路和扎实的专业能力,他能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另辟蹊径,为当事人带来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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