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的舞台上,刑事案件的审判往往牵动着众多人的神经。被告人面临着法律的制裁,他们的命运在法庭的裁决下将发生重大转变。当被告人陷入法律困境时,律师的作用便凸显出来。以两起典型刑事案件为例,让我们来看看律师是如何在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
陈青友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劳动纠纷等领域,他凭借着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
2019年以来,被告人李X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其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十一年以下,并处罚金。自2017年开始执业的陈青友律师接受李X委托,担任其本案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全面阅卷,细致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结合案件特点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
庭审中,陈青友律师围绕案件关键情节提出核心辩护意见。他指出,公诉机关指控的XXX元并非李X纯获利,该款项包含购买微信群、运营维护等犯罪成本,且李X已将相关款项全部用于退赃,未购置车辆、房产等贵重物品;李X系初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记录,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李X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李X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悔罪态度明确。他始终秉持着努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都能感觉到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全面采纳了陈青友律师提出的李X系初犯、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等辩护意见,认定李X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主动退缴165200元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对于扣除犯罪成本后已全额退赃的意见,法院认为犯罪成本不应从违法所得中扣除,未予采纳。不过,辩护律师通过专业辩护,推动法院充分考量各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在公诉机关建议的量刑区间内为李X争取到最低刑处罚,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起案件中,2023年,潘X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执行逮捕,公诉机关以菏牡检刑诉[20XX]5XX号起诉书指控潘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陈青友律师再次接受委托,担任其本案一审辩护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细致查阅本案卷宗材料,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细节。在庭审中,他向法庭提出明确的辩护意见:对公诉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无异议;潘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潘X具有坦白情节,归案后自愿认罪悔罪,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潘X无犯罪前科,犯罪前表现良好,主观恶性不大,涉案行为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恳请法庭对其判处缓刑。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对律师提出的核心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认定潘X根据上家指使提供银行卡并取现,在犯罪过程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潘X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潘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虽法院认为潘X多次根据上家指使帮助取现,不适宜宣告缓刑,对律师提出的缓刑建议未予采纳,但在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后对潘X减轻处罚,大幅降低了量刑幅度,实现了罪刑相适应的裁判结果。
陈青友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本科),是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带头人。他在执业期间处理过上千件刑事和民事的案子,其中以刑事、劳动纠纷以及合同纠纷为主。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在刑事辩护领域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法律的蓝天,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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