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源于2021年3月的一场事故,梁先生右腿严重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2021年12月,在伤情未稳定时,他被迫与被告方签订《和解协议》,获赔43.8万元后“就此了结”。然而,协议签订后他伤情急剧恶化,最终小腿截肢,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很多普通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往往认为签了协议就只能认了,不会想到去争取更多赔偿,这是一个常见的误区。
广东河源的田大龙律师介入后,没有简单地就赔偿项目重新计算,而是将诉讼重点锁定在“撤销原和解协议”上。田律师深入分析案情,指出梁先生签订协议时处于伤情危重状态、缺乏充分判断能力,且后续截肢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原协议对他明显不公,符合《民法典》关于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条件。田律师指导梁先生收集了后续多次住院的病历、截肢手术记录、新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还申请法院对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
在庭审中,面对保险公司“协议已履行、撤销权已超期”的抗辩,田律师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论证梁先生自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时才知晓重大变化,撤销权并未超过一年除斥期间。通过这些努力,田律师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最终,法院采纳了田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了原和解协议。法院经审理认为,梁先生签订《和解协议》后发生截肢这一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五级伤残远超出协议签订时的九级伤残预期,继续履行原协议对他显失公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撤销原《和解协议》。梁先生总损失核定后,扣除保险公司已支付的25万元及他自担20%责任后,被告中国XX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梁先生经济损失554903.5元。
在这样的案件背后,对于普通人来说,首先应该意识到即使签订了和解协议,若出现重大情势变更,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权益。最重要的是,要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病历、鉴定意见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类似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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