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时有发生。2022年1月5日,张与林X签订《沥青混凝土施工合同》,约定由张承包工程。施工完成后,林X虽签署了工程量及费用确认文件,但仍拖欠部分工程款。这种欠款行为严重影响了张的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使其面临经济困境。此时,福建宁德冯从福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接受了张的委托,开始为其维权。冯从福律师自2014年起在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经验。
在案件前期,冯从福律师凭借厦门大学法学院扎实的法学功底,系统梳理并提交了《沥青混凝土施工合同》、工程量确认单、补充协议、费用确认表、修补费用表等系列书面证据。这些证据清晰呈现了从合同签订、施工完成、工程量确认到费用核算的完整过程。林X签署的三份确认文件成为法院认定欠款金额的核心依据,为原告的工程款主张奠定了扎实的证据基础。这种严谨的证据收集和整理工作,正是冯从福律师在处理大量案件中积累的经验体现。
面对被告提出的路面厚度不达标的质量抗辩,冯从福律师一方面援引合同中“摊铺完工之日起30日内甲方未组织验收,视为沥青路面验收合格”的约定,指出林X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另一方面,提交《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证明案涉工程已通过业主单位正式验收。法院据此认定对方举证不能,成功化解了本案最大的事实风险。冯从福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对合同条款的精准把握和对证据的有效运用,展现了其专业能力。
林X提出的反诉金额达459586元,且涉及工期延误的复杂事实认定。冯从福律师紧扣证据规则,逐一击破:指出对方提交的整改通知书、函告等无原件核对;指出财审初审截图来源不明、不符合证据规范;提交交工验收证书证明工期无延误。法院最终驳回全部反诉请求,为客户避免了近46万元的潜在损失。这一结果得益于冯从福律师在处理各类案件中对证据规则的熟练掌握和运用。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冯从福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支持了张要求林X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的诉求,驳回了林X的全部反诉请求。冯从福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为张挽回了经济损失。他还担任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其专业形象得到了广泛认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