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频繁的当下,合同纠纷犹如隐藏的暗礁,随时可能让企业陷入困境。从逾期交房引发的合同解除争议,到设计服务费用支付的纠葛,每一起案件都像是一个错综复杂的谜团,等待着有人去解开。蒋顺花,一位有着丰富执业经验的法律从业者,就常常置身于这样的谜团之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委托人寻找胜诉的路径。
在那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里,原告气势汹汹地将某实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解除、退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委托人找到蒋顺花时,案件形势看似不容乐观。蒋顺花在北京大学自学考试中积累的深厚法学知识,此刻成为她剖析案件的有力武器。她迅速锁定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一是委托人是否构成逾期交房,合同是否达到解除条件;二是规划变更是否构成原告解除合同的合法理由。
为了构建严密的抗辩体系,蒋顺花深入核查案件背景。她那从多年执业经历中养成的严谨细致的习惯,让她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突破口。她发现案涉项目建设期间恰逢新冠疫情,兴义市还实施了临时静默管理,这属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就像在黑暗中找到了一丝光亮,她迅速调取兴义市住建局相关文件,该文件明确疫情导致商品房不能如期交付的,可延期不超过90天,这为抗辩逾期交房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同时,蒋顺花协助委托人整理核心证据。她深知证据就是胜诉的基石,早年在众多案件办理中积累的经验让她对证据的收集和整理轻车熟路。2022年12月向原告邮寄的《延期交房告知书》,证实已提前告知延期事宜,原告未提出异议;2023年3月24日的《交房通知书》,证明委托人在政策允许的延期期限内通知原告收房;2023年5月26日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证实房屋已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划变更的批复及公示记录,证明规划变更已依法审批公示,且未涉及案涉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等核心要素,不影响使用功能。
庭审中,蒋顺花凭借多年的庭审经验,围绕争议焦点充分抗辩。她清晰地指出,委托人延期交房系疫情不可抗力导致,且未超出政策允许的延期期限,不构成违约;规划变更合法合规,未损害原告核心权益,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房屋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原告的合同目的完全可以实现,解除合同不利于交易稳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她的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而在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蒋顺花同样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原告重庆XX有限公司起诉要求二被告支付服务费及相关损失,被告XX公司委托蒋顺花代理。蒋顺花迅速聚焦案件核心,以“厘清合同约定、锁定付款主体、辨析合同效力、反驳成果认可主张”为核心思路推进代理工作。
她带领团队仔细核查《设计咨询服务合同》条款,发现合同明确约定“各项款项均由XX公司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XX公司的合同义务仅为接收设计成果、提出评审意见,并未约定XX公司需承担付款责任。凭借北京大学自学考试打下的扎实基础,她明确提出核心抗辩意见:XX公司非合同约定的付款主体,原告要求XX公司共同支付服务费缺乏合同依据。
针对原告提出“XX公司未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视为确认成果”的主张,蒋顺花举证关键沟通记录。她在多年执业中培养的敏锐洞察力,让她能够从繁杂的沟通记录中找到关键证据。XX公司在收到原告设计成果后,已通过书面文件、微信及邮件等方式提出审核意见,要求原告调整优化;原告多次修改后,XX公司仍明确告知成果需上报上级领导等待指示,并未放弃异议权。同时,XX公司庭审中自认收到成果但明确表示无法使用,且原告无证据证明成果已满足合同约定的使用要求,故“视为确认”的前提不成立。
蒋顺花还核查发现,原告公司无建设工程施工设计资质,而案涉合同中部分设计内容属于建筑设计范畴,需具备相应资质方可开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部分合同内容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同时,XX公司、XX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未审查原告资质,原告明知无资质仍签约,双方均存在过错。蒋顺花据此主张,合同部分无效且双方均有过错,原告无权要求无付款义务的XX公司承担责任。
庭审中,蒋顺花围绕上述核心观点展开充分辩论,她的代理意见得到了法院的充分采纳。法院最终判决XX公司支付部分款项,驳回了原告对XX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及其他诉求。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蒋顺花在面对复杂的合同纠纷时,始终保持着冷静和专业。她在北京大学自学考试中积累的知识,多年执业养成的严谨习惯和敏锐洞察力,让她能够准确地把握案件的核心,为委托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无论是逾期交房的不可抗力抗辩,还是合同付款主体和效力的辨析,她都能以扎实的法律依据和充分的证据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在合同纠纷的迷雾中,蒋顺花就像一把精准的密钥,为委托人打开胜诉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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