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南京,有这样一位法律界的专业人士——薛立新律师,自2010年执业以来,他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他长期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民商事、刑事法律服务,主要客户涵盖企业和个人,在合同、公司、股权等多个领域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他总能精准研判案件核心症结,制定有效的诉讼策略。
在一个贷款中介服务合同引发的小额诉讼纠纷中,原告某咨询公司起诉被告王X,依据《商务咨询服务协议》,称协助被告成功放款35万元,要求被告支付6%的服务费共计21000元及利息。被告王X觉得原告仅将其带到金融机构门口就离开,自己独立完成了所有贷款相关事宜,原告未提供实质性服务却索要高额费用,很不公平。薛立新律师作为王X的代理人,在庭审中提出了三项关键抗辩。他指出原告未实质履行合同义务,仅陪同到场,未参与贷款审批等核心服务;原告对贷款关键信息不知情,对贷款金额等基本事实表述错误;贷款是被告独立完成的,原告未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薛立新律师的观点,认定原告履行服务协议存在明显瑕疵,酌定服务费为6300元,驳回了原告诉请的利息及剩余服务费。这一案件体现了薛立新律师在处理服务合同纠纷时,善于抓住合同履行的关键问题,通过精准的抗辩为当事人减少损失。
由这个案件,引出另一起公司注销后被追债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某建筑公司将实际借款人、已注销公司的两名股东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股东对3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顾X面临巨额债务风险。薛立新律师作为顾X的代理律师,围绕核心焦点进行了有力抗辩。他通过银行流水还原资金走向,证明借款未用于公司经营;举证证明顾X仅为代持股东,未参与公司经营;指出原告要求股东担责的依据不成立。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薛立新律师的抗辩意见,判决30万元借款本息全部由实际借款人承担,顾X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薛立新律师通常会先仔细审查案件的关键证据,如资金流向、合同履行情况等。对于民间借贷纠纷,他会关注借款的实际用途、出借人的身份等;对于服务合同纠纷,他会重点考察服务的实际履行情况。在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证据时,他总能保持冷静,通过严谨的逻辑分析和精准的法律论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不断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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