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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慧律师:她想离婚遭拒,最终却顺利解脱还获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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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3 · 161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慧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68人 执业14年
律所: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720141192416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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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06年,一对男女在深圳打工时相识,次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可谁能想到,曾经的缘分竟演变成一场痛苦的婚姻。女方一心想离婚,男方却坚决拒绝,然而最终女方不仅成功离婚,还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
杨慧律师:她想离婚遭拒,最终却顺利解脱还获孩子抚养权

案件基本事实

2006年,原告和被告在深圳打工期间相识,2007年1月6日登记结婚,同年9月11日迎来了他们的女儿。但随着孩子的出生,家庭琐事增多,被告脾气变得暴躁,经常打骂原告和孩子。2010年,原告无法忍受,带着3岁的女儿回了娘家。此后,被告从未联系过原告,也不关心孩子,双方分居长达6年,期间毫无联系。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认为,结婚时双方缺乏了解,婚后又无法有效沟通,且分居多年,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孩子一直由自己独自抚养,与自己形成了稳定的生活习惯,所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让自己抚养女儿。被告则认为双方感情还存在,拒绝离婚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原、被告结婚时缺乏了解,婚后矛盾不断。被告对原告和孩子的打骂行为,以及分居6年不联系、不关心孩子的事实,都有相关证据证明。而且孩子已经年满十周岁,一直跟随原告生活,对原告有深厚的感情。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是婚姻的基础。本案中,原、被告结婚时缺乏了解,婚后又不能有效沟通,长期分居,被告对原告和孩子不闻不问,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应准予离婚。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考虑到孩子一直由原告抚养,与原告形成了稳定的生活习惯,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应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

最终判决结果

最终,永胜县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本案由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的杨慧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婚姻生活中如果出现矛盾和问题,双方应及时沟通解决。如果感情确实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在处理离婚和子女抚养问题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从孩子的角度出发,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

结尾

在这起离婚案件中,原告成功摆脱了名存实亡的婚姻,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开启了新的生活。这一结果离不开杨慧律师的专业代理。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婚姻家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她深厚的法学功底(东北林业大学法学学士打下的基础)让她在处理本案复杂的婚姻问题时格外从容。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她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准确把握了案件的走向。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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