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曾某某2017年入职了一家公司,然后被派遣到有色分公司工作。后来这家入职的公司注销了,曾某某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被安排到了劳务公司,不过还是在原来的岗位继续工作。
到了2024年,劳务公司单方面就把曾某某的劳动合同给解除了。曾某某觉得这是违法解除,就主张要违法解除赔偿金。仲裁的时候,仲裁结果是支持曾某某的。但劳务公司和有色分公司不服,直接提起了上诉。这时候曾某某的处境很糟,对方是公司,在资源和专业度上可能更有优势,他很担心之前仲裁的结果被推翻,拿不到应得的赔偿金。
曾某某找到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的陈明祥律师,委托他代理这个案子。陈律师接手后,开始了一系列工作。他围绕违法解除认定、工龄合并计算、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仲裁时效、工伤待遇与赔偿金并行等核心焦点,仔细梳理考勤、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等证据。光是梳理证据这一项,就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得把每一份证据都研究透,找出对曾某某有利的点。
然后,陈律师充分发表代理意见,逐一反驳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比如在工龄合并计算这个点上,陈律师指出曾某某非因本人原因变更用工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工龄是应该合并计算的。在违法解除认定方面,劳务公司没有举证证明他们的解除是合法的,所以就属于违法解除。对于用工单位连带责任,有色分公司也没有举证证明他们退回劳动者是合法的,所以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这个案子里,陈律师为了把证据梳理清楚,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那些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和解除证明。他还多次和曾某某沟通,了解案件的细节,确保代理意见能够切中要害。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劳务公司要支付曾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2932.36元,有色分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曾某某一开始担心拿不到赔偿金,现在不仅拿到了赔偿金,而且对方公司还得承担连带责任。这个结果和他最初的担忧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个案子能胜诉,关键在于陈律师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和对法律规定的准确运用,抓住了案件的核心焦点,有力地反驳了对方的上诉理由。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