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气氛紧张,一起兵X团场土地物权保护二审案件正在进行。上诉人提出“主体不适格、承包期30年、事实承包”等抗辩,被上诉人的代理律师朱康沉着应对,从权属、合同约定、法律适用、政策边界等方面严谨论证。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朱康,1993年2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2018年5月进入律师行业,先后在新疆君正、新疆北和律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至今任职于上海汉盛(石河子)律师事务所。他有着大连民族大学本科学历,具备土木工程与法律复合背景,这使他能精准把握建设工程全流程法律风险。执业7年来,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涉及公司及行政单位关联案件200余件,在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事等细分类型上经验丰富。
在团场土地租赁纠纷案件中,朱康代理兵X团场。被告通过APP竞拍取得土地经营权,约定种植玉米,却擅自改种棉花,且未签订合同亦未缴费。朱康围绕竞拍公告效力、种植约定、违约条款等核心要点举证质证,严谨论证被告擅自改种棉花构成违约,应按三倍标准支付租赁费。法院全面采纳其代理意见,全额支持团场87717元租赁费诉请。朱康在分析此类案件时,会深入研究合同条款和相关规定,从细节中寻找突破点,以有力证据支撑自己的观点。
在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里,朱康代理兵X团场作为被告。原告提出确认劳动关系的诉求,朱康从主体资格、用工事实、法律关系等方面严谨抗辩,充分阐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原告主动申请撤诉,案件以对方撤诉、委托人零责任圆满结案。朱康处理这类案件时,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严密分析,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朱康秉持“以专业立身、以诚信致远、以证据为基、以法律为准”的执业理念,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对律师职业的理解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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