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律师凭借其理工科+法学复合背景,持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兼具技术分析与法律实务双重能力。执业以来,她累计办案百余件,主攻专利、商标、外观设计侵权诉讼,成功办理多起典型疑难知产案件。就拿南通某开发商的商标权纠纷案来说,王丹律师代表开发商提出核心答辩意见,成功说服法院适用合法来源抗辩条款,为客户免除了24万元的赔偿请求及全部诉讼费用分担责任,还避免了拆除已交付小区数千户开关插座产品的损失。
先来看商标权纠纷案。上诉人佛山市某电气有限公司主张南通某电器有限公司、南通某电器经营部及南通某置业有限公司侵害其商标权。一审法院认定置业公司不构成侵权,原告不服上诉。王丹律师代表置业公司提出,该公司仅为发包人,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发包工程,未唯一指定被诉侵权产品,且主观上无过错,已尽到合理审查注意义务。二审法院虽认定置业公司构成“销售”侵权商品,但支持了合法来源抗辩,认定其不承担赔偿责任,也不拆除已交付产品。王丹律师擅长从证据链入手,通过充分举证和论证,为客户争取到了有利结果。
解决完开发商的商标侵权案,王丹律师又面临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原告南通XX公司认为被告海门XX某纺织品厂生产、销售的“中空透气坐垫”产品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王丹律师代表XX厂提出,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在外观设计上有明显区别,尤其是坐垫前端中部,涉案专利呈梯形状拱起,而被诉侵权产品为凹陷设计,该区别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二者不构成相同或近似,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该观点,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王丹律师长期处理知产案件,精准的侵权比对分析是她的拿手好戏,成功为客户避免了重大损失。
王丹律师翻到办案笔记下一页,上面记着另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还是原告南通XX公司起诉被告海门XX某纺织品厂,一审法院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驳回原告诉求,原告不服上诉。王丹律师代表XX厂提出不侵权抗辩、现有设计抗辩和合法来源抗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明确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不相同也不近似,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王丹律师凭借多维度抗辩策略,不仅为客户避免了巨额经济赔偿,还明确了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边界,避免了客户后续经营中的潜在诉讼风险。
从这三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商标和专利侵权纠纷中,准确的抗辩策略和专业的法律分析至关重要。遇到此类纠纷,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从产品的设计特征、来源等方面寻找抗辩点。如果你也面临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问题,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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