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万余元赔偿款到账,受害人李XX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这场因醉驾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田大龙律师的努力下,有了让受害人满意的结果。
李XX因这起事故造成十级伤残,住院21天,医疗费高达6万余元,后续仍需康复治疗。而肇事司机系醉驾全责,保险公司通常会以此为由拒绝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甚至在交强险范围内亦存在拒赔抗辩。面对这样棘手的案件,田大龙律师接受了委托。
田律师第一时间指导李XX收集并固定关键证据,包括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微信聊天记录、村委会工作证明等,并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庭审中,田律师重点围绕交强险的公益属性和法律明确规定,引用相关司法解释,有力论证了即使驾驶人醉驾,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人身损害,以保障受害人的基本救治权益。同时,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商业险免赔事由,田律师协助李XX将索赔重点置于交强险和社会救济层面,避免了因商业险拒赔导致的索赔落空。在赔偿项目计算上,田律师逐项核对,特别是将误工期精确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共201天,并成功争取到按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大幅提高了赔偿总额。面对被告邹XX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不利局面,田律师仍坚持主张其作为车主应承担的责任,虽最终未获法院支持,但完整维护了李XX的程序权利。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李XX198000元,邹XX赔偿李XX24363.07元。
田大龙律师2018年起执业于广东卓献律师事务所,他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每年办理近百起民事和刑事案件。他不仅在交通事故领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刑事辩护方面也颇有建树。
在一起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中,被告人李XX最初被公诉机关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提起公诉。田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发现李XX的行为更符合“非法持有枪支”的特征。在庭审中,田律师明确提出李XX仅是将购买的零部件进行拼装,且其中两支火药枪系出于个人收藏目的,无证据证明其具有销售牟利的主观故意,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枪支罪。同时,指出李XX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田律师关于罪名变更的主要辩护意见,将罪名变更为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李XX有期徒刑三年。
另外,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梁XX因事故右腿严重受伤,在伤情未稳定时与被告签订了《和解协议》,后伤情恶化小腿截肢。田律师接受委托后,将诉讼重点锁定在“撤销原和解协议”上。他深入分析案情,指导梁XX收集关键证据,并申请因果关系鉴定。庭审中,面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田律师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撤销原和解协议,梁XX获得了近55万元的额外赔偿。
田大龙律师凭借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在法律领域不断书写着精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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