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女士与张先生曾是夫妻,2021年10月两人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明确规定,婚后共同所有的牵引车、挂车归张先生所有,张先生需在离婚之日起两年内给付司女士12万元。然而离婚后,张先生却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司女士多次催要无果。在这类离婚后财产纠纷中,很多人会因为缺乏证据意识,没有保留好相关协议等关键证据,导致维权困难。司女士也面临着这样可能存在的风险,但好在她及时寻求了法律帮助。
秦皇岛的徐丽平律师介入后,立刻展开了一系列工作。她首先重点收集、核查核心证据,仔细查阅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离婚协议书等资料,以此充分证明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徐律师还对这些证据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分析,为后续的诉讼做好准备。之后,徐律师又针对张先生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依法协助法院推进缺席审理程序。她积极向法院提交证据、发表代理意见,避免案件因张先生逃避诉讼而拖延。
过程中,徐丽平律师运用证据补强的手段,将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整合和完善,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充分论证张先生未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的违约行为,明确司女士要求张先生支付12万元的诉讼请求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徐律师也客观梳理了利息主张的相关法律适用,合理应对法院审理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司女士与张先生签订的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张先生未按约定支付12万元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法院判决张先生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司女士12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3820元由张先生负担。徐丽平律师成功帮助司女士实现了核心诉求,维护了她的合法债权。
对于普通人来说,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明确各项条款,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并妥善保存好相关证据。如果遇到一方拒不履行协议的情况,要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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