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各类案件的争议焦点往往错综复杂。以未成年人CX寻衅滋事案为例,争议焦点在于如何在被告人存在持凶器伤人、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等从重处罚情形下,为其争取从轻处理。吴月明律师作为广东尚诺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8201811076296,自2018年执业至今,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吴月明律师的研判思路清晰且全面。她强调自首情节,C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突出未成年人身份,案发时CX未满18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可依法从宽处理;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并取得书面谅解,这在量刑时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CX无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低。
在庭审中,吴月明律师向法庭呈现的观点是,综合考虑上述情节,恳请法院适用缓刑,助力被告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最终,广东省XX县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吴月明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一审判决被告人CX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再看涉知识产权刑事案,被告人YX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案金额较大,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争议焦点在于如何为YX争取更轻缓的刑罚。吴月明律师紧扣案件事实与量刑规则,认可罪名、尊重指控,体现理性辩护原则。她强调YX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罪行,构成坦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同时突出YX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悔罪,依法可从宽处理;YX无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吴月明律师向法庭建议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同时适度降低罚金数额。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其辩护意见,一审判决被告人YX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X元;扣押的两部手机依法没收。
在盗窃案中,犯罪嫌疑人C某受他人组织参与偷挖他人种植的番薯,检察机关指控其构成盗窃罪。争议焦点在于能否为C某争取不起诉决定。审查起诉阶段,吴月明律师充分履行值班律师职责。她向C某详细解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其理解并自愿适用该制度;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确认C某系从犯、情节轻微,无主观恶性;提炼如实供述、积极赔偿并获谅解、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诚恳等核心从宽情节;见证C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完全采纳吴月明律师的法律意见,认定C某犯罪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拟对C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吴月明律师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等领域的法律争议解决。在刑事辩护方面,她精准把握不同案件的关键量刑情节,构建全面、严谨的辩护体系,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无论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还是在知识产权刑事案和盗窃案中为当事人降低刑罚影响,她都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她凭借对法律的精准理解和运用,以及对案件细节的深入研判,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湛江本地法律实务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长期专注细节研判,坚持以真实证据推进案件,经手多起同类细节关键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