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天津市XX区某村发生一起悲剧,独居的六十余岁老人林XX被抢劫并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二十多年后,公诉机关指控刘XX与卢XX、“小吴”经预谋实施了这起抢劫案,认为刘XX的行为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艰难的辩护之路。他有着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自2013年执业至今,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这让他面对这起时隔二十余年的陈旧案件也毫不畏惧。他对案卷进行了抽丝剥茧般的细致分析,凭借着在校期间系统学习积累的法律知识,敏锐地抓住了本案证据体系中的根本性缺陷。
首先是瓦解核心物证。针对指控中唯一能将刘XX与现场联系的“胶带指纹”,张律师指出该物证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关键原物已丢失,无法复核。他结合自己承办多起刑事案件积累的经验,有力论证了成盘胶带具有高度流通性,结合被害人收废品的职业,无法排除指纹是案前由他人带至现场的可能,切断了该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
接着是排除非法言词证据。对于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最终翻供的证言,张律师身为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深知证据合法性的重要性,坚持指出其在无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自称遭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无法排除,真实性存疑,依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然后是揭示证据链条断裂。张律师强调,现场勘查发现的多种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也无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刘XX到过案发现场并实施犯罪。全案证据支离破碎,无法形成完整闭环,且存在他人作案的合理怀疑。
在整个辩护过程中,张耀午律师始终秉持着“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深知每一个案件对于客户来说都至关重要。他全力以赴地为刘XX争取最大的利益,哪怕面对可能不被理解的情况,也总是耐心地解释,用专业知识去化解疑虑。
最终,天津市第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张耀午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X犯抢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也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刘XX无罪。这起案件是“疑罪从无”刑事司法原则的生动实践,张耀午律师通过其精湛的专业辩护,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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