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曾X,19XX年出生,家住江西省赣州市,他是某甲有限公司(原某乙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
曾X发现,被告公司在2017年至2018年间存在诱多型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他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了股票,之后在揭露日后卖出,这一番操作下来,造成了投资损失共计82,272.37元。曾X心里那叫一个憋屈,于是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和徐晓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起诉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被告公司也有自己的说法,他们认为虚假陈述实施日是2017年X月XX日,揭露日为2018年X月XX日,基准日是2018年X月XX日,基准价为4.58元。还说原告实际有效买入1600股,均价14.781元,卖出均价4.97元,差额损失为15,698.08元,并且主张该损失应扣除系统性风险及非系统性风险因素。
曾X一开始特别焦虑,毕竟这是自己的血汗钱,他接到损失报告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茶不思饭不想,担心这笔钱就这么打水漂了。
徐晓律师和胡律师在曾X委托后,迅速介入了案件。他们围绕几个重点展开工作。首先,全面梳理原告股票交易记录,把买入、卖出的时点和数量都弄得清清楚楚。接着,结合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确定了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然后运用“先进先出”原则,精准计算原告有效买入股数及损失金额。针对被告提出的系统性风险抗辩,徐晓律师提出了专业法律意见,避免原告损失被过度扣除。他们还准备了完整的证据链,包括身份信息、交易记录、虚假陈述行为公告等,确保原告主体适格。
在庭审中,徐晓律师团队和被告律师就损失计算方式、风险扣除比例等核心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徐晓律师在辩论中条理清晰,依据充分。比如在计算损失时,他详细说明了每一个数据的来源和计算依据,让法官能够清楚地了解案件情况。
徐晓律师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也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他还获得过2022年度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优秀公益律师——优秀代理奖,代理的“獐子岛集团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案件获得《商法》2022年“年度杰出交易”奖,“利隆媒体证券虚假陈述案”获得律新社2024“年度标杆案例”。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团队关于损失计算方法的主张。法院认定,原告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有效买入1600股,买入均价14.7813元,基准日前全部卖出,卖出均价4.97元,投资差额损失为15,698.08元。考虑到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及被告公司自身经营风险等因素,酌情扣除60%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按总损失的1‰计算,共计31.40元。最终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原告曾X损失共计6,291.79元。判决同时明确,如未按期履行,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1720元,被告承担137元。
曾X原本担心自己的损失一分都拿不回来,没想到最后能获得赔偿,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起案件能有这样的结果,靠的是徐晓律师团队对每一个细节的精准把握和专业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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