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腾华,山东圣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707201510492466。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经济纠纷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公司经营、劳动争议等案件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在业务能力方面,马腾华律师在多个纠纷场景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他证据收集扎实,善于从复杂的案件中理清脉络,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他能高效组织证据,有力反驳对方抗辩,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例如在众多民间借贷案件中,他凭借严谨的逻辑和扎实的法律知识,帮助委托人全额追回欠款。在合同纠纷领域,他对各类合同条款有深入研究,能够准确分析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处理合同纠纷时,他会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在劳动争议方面,他熟悉劳动法律法规,能够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他会仔细审查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为劳动者争取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合理待遇。
下面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例,详细展示马腾华律师的办案能力。原告朱XX与被告付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委托马腾华律师代理。案件背景是,20XX年被告亲属曾从原告工作的中介公司购买房屋一套,价款XX万元。20XX年X月X日,原告书写欠条一份,被告在欠款人处签名。此后原告向被告催要款项,双方发生争议,原告曾起诉后按撤诉处理,现再次起诉要求被告返还款项。被告辩称原告欺骗其在欠条上签字,还称原告想通过这种方式要回房屋中介费,且不承认欠款。
面对此案,马腾华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制定了详细的应对策略。他仔细收集原告提交的欠条、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用以证实被告欠款的事实。在庭审中,针对被告的抗辩理由,马腾华律师进行了有力反驳。他指出被告称原告欺骗其签字但未提交相关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房屋买卖三方合同中约定的居间报酬数额与欠条中的数额不符合,被告关于原告想通过欠条要回中介费的抗辩理由不成立;被告在微信聊天中未明确否认欠款,仅表达还款困难,其不欠款的抗辩理由与其行为不符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最终,法院认定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实被告欠原告XX元经催要后至今未还的事实,依法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返还XX元的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对于同类民间借贷纠纷具有重要的行业参考价值。它提醒债权人在借款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警示债务人要诚信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不合理的抗辩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从马腾华律师的办案数据和执业履历可以看出,他在多领域的案件处理中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无论是刑事案件中为嫌疑人争取缓刑,还是在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追回欠款、争取劳动待遇,都体现了他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案件无大小之分,唯有责任轻重之别,用匠心打磨每个委托的公平刻度”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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