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某商贸中心陷入一场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困境。原告罗某申请仲裁确认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仲裁驳回其请求后,罗某不服诉至法院。表面上,罗某从事的家电维修是被告业务一部分,被告通过APP派单,还让案外人以其名义为罗某投保雇主责任险,似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这让商贸中心面临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风险,一旦认定,将承担一系列劳动关系项下的法律责任。
此时,罗冰霜律师接手此案。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通过调查,她发现罗某是由案外人牟某招聘管理,不进行考勤,可自主接单,报酬也是由牟某支付。罗冰霜律师抓住“人身从属性”这一核心要件,将这些事实一一举证。她指出,无证据显示被告将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罗某,罗某所谓的“管理”只是完成APP接单任务,属于承包关系中发包人对工作成果的要求,并非劳动法意义上的从属性管理。而且,案外人以被告名义投保的雇主责任险不具有劳动法意义上的社会保险性质,不能据此认定劳动关系。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罗冰霜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成功帮助商贸中心规避了劳动关系认定风险,避免了企业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罗冰霜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在日常工作中,她依旧秉持着把当事人的案件当作自己的案件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为各类案件的当事人提供着专业、尽责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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