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XX日,涂X驾驶小型客车与姚X停靠在路边载着丁X的正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姚X、丁X受伤及车辆受损。交警认定涂X负事故全部责任,姚X、丁X无责任。此次事故使二人身体受伤,还面临着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经济困境。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的黎芳律师,拥有7年执业经验,接受了姚X、丁X的委托。
在案件处理中,黎芳律师凭借10余年随州本地办案经验,面对保险公司不认可原告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这一情况,准确运用证据规则。她指出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为法律所允许,鉴定机构及人员具有资质,鉴定意见明确具体。这一行为如同经验丰富的导航员,为案件指引了正确方向,最终法院全面采纳该观点,认定两份鉴定意见合法有效。
对于超龄农村老人误工费问题,姚X定残时已67周岁,丁X60周岁,保险公司主张二人已超退休年龄不应计算误工费。黎芳律师提交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村委会证明,证实二人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这一举措为超龄老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法院酌定姚X按农业平均工资50%计算、丁X全额计算,最终误工费获支持39200.49元。
在鉴定费承担方面,保险公司辩称鉴定费不属于赔付范围。黎芳律师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指出鉴定费是为查明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应由保险人承担。法院支持该主张,将5000元鉴定费纳入商业险赔偿范围。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姚X、丁X经济损失合计248717.61元,并支付被告周X垫付款33239.6元。黎芳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她曾帮农民工全额追回欠薪、助当事人在离婚案中争取房产与抚养权,客户口碑好评率100%,是随州百姓可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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