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XXX职业大学XX(XX)校区”项目的1号实训楼与2号宿舍楼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然而原告XX公司却迟迟未收到二被告拖欠的巨额工程款。此时,迟延蕾律师团队接受委托,迅速展开行动。他们固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关键证据,精确核算欠付工程款本金及利息数额。这一系列操作,得益于迟延蕾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法学专业,具备医学和法学双重背景,使其在处理案件时有着更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
鉴于被告短期内可能无力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迟延蕾律师制定“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策略。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银行账户及相关房产,给被告施加履约压力。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律师既坚决主张工程款债权及优先受偿权,又在付款期限、部分利息等方面展现灵活性,最终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为原告追回2800余万元工程款并确立优先受偿权保障。
在云南省高院审理的梁X、杨X诉山东XX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梁X、杨X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其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被认定无效,双方就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一审中鉴定机构给出按市场价和按合同价两种意见,一审法院采纳按合同价结算。双方不服上诉,二审围绕结算标准等焦点激烈辩论。迟延蕾律师作为黄X公司代理人,主张严格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纳鉴定方案二,认定工程造价为25,816,660.55元。迟延蕾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的深耕,使其熟悉该类案件的法律适用和证据规则,能够准确把握案件走向。
在刑事辩护领域,2024年5月,被告人刘X、刘、叶共谋为上游犯罪转移涉诈资金124,450元。迟延蕾律师作为被告人叶的辩护人,围绕犯罪数额认定、主从犯区分及量刑情节展开辩护。他提出部分款项的上游犯罪事实不清,不应认定;叶仅负责望风,系从犯;且叶具有坦白、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社会危险性小,建议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认定刘、叶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迟延蕾律师承办过50件刑事辩护案件,主要集中在经济类犯罪,这使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条文,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迟延蕾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房地产、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等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凭借专业能力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客户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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