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起始于原告谭XX与被告吕XX的婚姻矛盾。双方于202X年10月2X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婚前缺乏了解,共同生活中矛盾不断,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谭XX遂向沧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原告委托了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执业8年的王艳翠律师代理此案。
在案件审理前期,王艳翠律师凭借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详细了解了谭XX与吕XX的婚姻状况、矛盾焦点等情况。王艳翠律师曾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这使得她在处理案件时,能够以全面、严谨的视角分析问题。她仔细梳理了谭XX提供的相关证据,为调解工作做了充分准备。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王艳翠律师发挥了其擅长心理咨询的优势。她深知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当事人的情绪和心理状态对案件走向有着重要影响。她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疏导谭XX和吕XX的情绪,缓解双方的矛盾对立。她曾在婚姻家庭领域处理过多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能够准确把握双方的诉求和底线。
经过王艳翠律师的努力,原、被告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双方自愿离婚,且无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争议。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谭XX承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王艳翠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以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承办的《留守儿童被性侵案》入选河北省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展现了她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她作为河北省工会系统法律服务团成员,也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多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过法律援助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