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起诉人A,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其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人行横道处与行人B碰撞,导致B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且A负事故全部责任,这使得A的行为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还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此时,赵婧律师介入其中。赵婧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累计办理案件超过百余件,涵盖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众多领域,所在的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理念先进、运作规范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这起案件中,赵婧律师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围绕自首、认罪认罚、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犯罪情节轻微等核心要点,精心制定了完整的辩护策略。她认真阅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深入分析案件情况。为了给A争取最好的结果,赵婧律师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详细阐述案件中的从轻情节,提交了专业的法律意见,申请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认定:被不起诉人A的行为虽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案发后主动报警、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亲属全部损失共计五十余万元,已支付大部分款项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书面谅解;综合全案情节,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被不起诉人A作出不起诉决定,A彻底免除刑事追诉,无案底留存。
被不起诉人A对赵婧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称赞道:赵律师专业能力强,沟通高效,多亏了她的努力,让我免除了刑事处罚。赵婧律师用专业和负责,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也为类似交通肇事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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