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正常骑行时,会被快递员B某配送快递时所持的纸箱砸伤。事故发生后,A某受伤严重,各项损失加起来高达44229.81元。这对于普通的A某来说,无疑是沉重的负担。A某愤怒又绝望,他觉得自己无端遭受这样的灾祸,必须要有人为此负责,于是将B某、C公司、浙江D公司、E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而对于浙江D公司来说,突然被卷入这场官司,也是一头雾水,他们深知一旦被判承担赔偿责任,不仅会遭受经济损失,公司声誉也会受到影响,一时间陷入了困境。这样的案子,张靖爽律师执业以来已经办过500多件。
在这关键时刻,张靖爽律师登场了。她是北京市弘嘉(宿迁)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自2022年执业至今,一直深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领域。
张靖爽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此案的关键在于厘清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明确责任边界。凭借500起案件的经验,她注意到很多类似案件中,责任主体的认定往往容易混淆。于是,她第一时间对案件证据与法律关系进行了细致梳理。她发现要为D公司免责,关键在于证明D公司与侵权人B某之间不存在任何用工或合作关系。
张靖爽律师迅速展开行动,积极收集证据。她提交了一系列证明材料,详细说明了D公司与B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承揽合同等任何用工或合作关系,B某的配送服务、薪酬发放均由C公司负责,有力地证明了D公司并非B某的用工主体。同时,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她明确指出D公司对事故发生无任何过错,不符合侵权责任承担的法定要件。
在庭审中,张靖爽律师当庭清晰陈述代理意见,逻辑严谨、依据充分。她强调本案赔偿责任应由实际侵权人及用工单位、保险公司承担,D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她的专业和自信,让在场的人都对她的观点深信不疑。
最终,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张靖爽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作出终审判决:E保险公司赔偿A某43783.37元;C公司赔偿A某300元;浙江D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驳回原告A某对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E保险公司负担。
张靖爽律师表示:“敢说,敢做,敢拼,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成功为浙江D公司剥离了赔偿责任,避免了公司的经济损失与声誉风险,也为物流行业同类员工侵权责任纠纷提供了清晰的责任界定与应诉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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