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宿迁,有这样一个令人揪心的情况。原告A某满心欢喜地开着自己出资购买的奔驰轿车,却没想到这辆车会因为登记名义人宿迁B公司的债务问题,面临被强制执行的危机。这可不是简单的小事,一辆奔驰轿车价值不菲,对A某来说,这是自己辛辛苦苦积攒资金换来的财产,怎能眼睁睁看着它被执行走呢?
A某陷入了困境,他的这辆奔驰轿车有着复杂的背景。20XX年X月,A某与B公司股东C某及B公司三方签订了《购车还款借名协议》。协议约定A某出资购买奔驰轿车,首付款由A某支付,车贷由C某偿还,用以抵偿C某欠A某的28万余元债务;车辆实际所有权归A某,仅借名登记在B公司名下用于抵扣税款。协议签订后,A某实际支付了购车首付款154800元,车辆交付后一直由A某及其朋友占有、使用、处理违章,车贷也由C某按期偿还,并于20XX年X月结清。然而,B公司因拖欠被告宿迁D公司债务被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登记在B公司名下的案涉车辆。A某提出执行异议,却被驳回了。
就在A某感到绝望的时候,他找到了北京市弘嘉(宿迁)律师事务所的张靖爽律师。张靖爽律师是该所的主办律师,2022年执业至今,虽然执业年限不算长,但她已经承办了累计逾500件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深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张靖爽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的代理思路清晰、要点突出、法理扎实。首先,她固定借名买车事实,提交《购车还款借名协议》,这份协议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证明车辆实际归属的大门,证明三方真实意思为车辆归A某所有,仅借名登记。接着,她举证实际出资与占有,提供首付款转账记录、车贷还款记录、车辆使用及违章处理记录,这些证据就像一颗颗珍珠,串起了A某是真实权利人的事实。然后,她精准适用物权规则,主张机动车物权以交付、占有为生效要件,登记仅为对抗要件,不能仅凭登记认定所有权。最后,她论证排除执行依据,证明原告对车辆享有真实、合法、在先的实体权利,足以对抗申请执行人的普通金钱债权。
在法庭上,张靖爽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将这些观点一一阐述。她的每一句话都充满了底气,每一个观点都有理有据。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靖爽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作出了一审胜诉判决。判决确认苏XXX奔驰牌轿车归原告A某所有,停止对上述车辆的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XX元由被告宿迁D公司负担。
张靖爽律师的介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她帮助委托人保住了价值数十万元的奔驰车辆,避免了因他人债务导致自身财产被执行。法院以判决形式明确车辆归原告所有,从根本上定分止争。法院还采纳了“交付占有优先于登记”的核心代理观点,成为同类案件裁判参考。在执行异议被驳回的不利情况下,通过执行异议之诉逆转结果,实现了权利救济。在破产企业、多方主体、借名登记交织的疑难案件中,张靖爽律师以专业能力实现了全面胜诉。
张靖爽律师一直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她敢于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寻找突破口,敢于为当事人据理力争,敢于在不利的情况下拼搏。她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当事人赢得了胜利,也为自己的执业生涯增添了光彩。她的这种执业理念和过往的成功经历,正是这个案件能够取得如此成果的重要保障。相信在未来,张靖爽律师会继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热情,为更多的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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