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就遇到了这样的困境。该公司承包了济南某文旅小镇2x楼B、C户型样板房装修工程,工程由建设方山东某公司发包给某公司,陈某某系中标集团项目负责人。工程顺利完工后,中标集团却拖欠工程款XXX.75元未支付。无奈之下,该公司将中标集团、某企业公司、陈某某以及山东某公司一同起诉,要求他们承担付款责任。
杨蕾律师,毕业于宁夏大学,拥有硕士学位,自2020年起执业于广东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现任该所诉讼仲裁法律事务部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同时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理财纠纷、房产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0+余件,尤其擅长处理大额经济纠纷案件。她还荣获了诸多荣誉,如2024年获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称号,2025年获卓越贡献奖,同年被聘请为全国强制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2029年获年度业绩先锋律师称号。
案件一审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进行,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中标集团支付工程款,山东某公司在欠付质保金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然而,中标集团不服一审判决,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一审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不应由其直接担责。
二审于2022年X月XX日立案,进入合议庭审理阶段。被上诉人山东某公司委托杨蕾律师到庭应诉答辩。杨蕾律师深知此次二审的重要性,她针对中标集团提出的无合同关系、不应担责、工程款金额错误等上诉理由,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她多次查阅一审卷宗,仔细梳理案件细节,寻找有力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在庭审过程中,杨蕾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逐一有力反驳了中标集团的上诉理由。她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强调了一审判决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杨蕾律师的观点,驳回了中标集团的上诉,维持原判。中标集团需向山东某公司支付工程款XXX.75元及逾期利息,山东某公司在21778.98元未付质保金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中标集团承担。
客户对杨蕾律师的专业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杨律师专业又负责,帮我们稳住了胜诉成果。在整个二审过程中,她始终保持着严谨的工作态度,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让我们非常放心。杨蕾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每一分合法利益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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